餐馆实景直播把顾客拍进镜头,这件事目前最明确的一条判断来自律师:此举或侵犯肖像权与隐私权,店里贴张告示,也不能算顾客同意。
热搜上的说法很直白:「吃个饭的工夫 自己就被直播了」。镜头对着的不只是菜,还有坐在桌边的人。
记者在一家餐馆看到的画面
百度热搜的描述里,记者在一家餐馆发现,营业人员用专用直播设备做线上营销。
镜头里不止一桌。多桌顾客被纳入画面,部分消费者的脸清晰可见。
这种做法叫实景直播,就是不搭棚、不请专门的主播,直接把店里正在营业的样子播出去。对商家来说成本低,看着也「真实」。
问题在于,坐在画面里的人,并不知道自己已经上线了。
律师划的线:告示不等于授权
律师的意见有两层:
- 把不知情的顾客摄入直播镜头,或侵犯肖像权与隐私权
- 张贴告示不等于授权
肖像权说白了,就是别人不能未经你同意使用你的脸。同意是两个人之间的事,告示只是一方单向的通知,顾客有没有看到、愿不愿意,告示回答不了。
商家的营销账和顾客的肖像账
从时间线看,这场争议的起点不是技术出了什么新花样,而是商家的营销手段往前走了一步,顾客的同意没有跟着走。
这意味着,边界的重心在顾客一侧:商家想拍什么、拍多大范围,都得先过「人家同意没有」这一关。
消费场所里的纠纷,常常出在商家和顾客各算各的账。比如菜市场摊位上的跌价账,算的是价钱;这回算的是脸和隐私,而且顾客连参与算账的机会都没有。
再比如厂商与家长之间的设备之争,同样绕着设备与个人信息的边界打转。只是在餐馆里,被拍的是一桌桌正在吃饭的普通人。
目前停在哪一步
目前能确定的,是两件事:记者在一家餐馆看到了多桌顾客入镜、部分人面部清晰的直播画面;律师给出了或侵犯肖像权与隐私权、告示不等于授权的判断。
这也是眼下这起争议里最明确的一条说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