蔡天凤案11月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继续审理,法医郭嘉琪出庭作证。她的说法是:蔡天凤头部有7处生前外伤,直接死因是头部损伤。
这一条是实的。但微博热搜的词条写成了「死因查明」,读起来像案子有了结论。其实这是法医在庭上的证词,不是判决。
法医在庭上说了什么
先解释一个词。「生前外伤」,指的是人还活着时造成的伤,和死后造成的伤有区别。
百度热搜转述的证词有三层意思。
- 头部有7处生前外伤
- 直接死因是头部损伤
- 估计蔡天凤生前头部被袭击7次
注意第三条。「估计」两个字是法医的措辞,从证词看,7次是推断出来的数字,不是现场目击。
热搜里的几句话,逐条对一对
- 「法医出庭作证」:已被证实。 百度热搜写明,11月5日郭嘉琪在香港高等法院出庭。
- 「头部有7处生前外伤」:已被证实,来源是法医证词。 这是专业人员在法庭上的陈述,目前看到的只有这一方的说法。
- 「直接死因是头部损伤」:已被证实,同样来自法医证词。 微博热搜词条说的「死因查明」,指向的就是这句。
- 「死因查明就等于谋杀成立」:已被否认。 三名被告仍否认谋杀指控,法庭也没有作出任何裁决。
- 「谁动的手、怎么动的手」:暂无证据。 目前能看到的内容只讲到伤情和死因,没有指向具体某个人。
第5条最容易被带偏。头部损伤是死因,不等于已经认定了谁是行为人。这一步要法庭来走。
被告认了哪条、没认哪条
三名被告的态度,百度热搜说得很清楚:都承认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,但都否认谋杀。
阻止合法埋葬尸体罪,大意是没有依法让遗体得到安葬、阻碍了合法埋葬。
从时间线看,这是一个分叉。认的一条,围绕遗体怎么处理。不认的一条,才是死亡本身是怎么发生的。
这意味着,法医证词的分量会落在谋杀这一条上。头部7处外伤说明了死因,却没有回答另一个问题:这些伤是谁、在什么情况下造成的。
想看看法院怎么一步步把事实和责任分开,可以对照驳回5700元索赔:三只没拴绳的狗追人,宁海法院怎么判。另一起复盘江北快速路连环追尾的文章,也是在讲事实认定之后责任怎么划。案子不同,思路类似。
还缺哪一方的回应
眼下的缺口很明确。法医这一环已经出来了,被告方的说法只停在「认一条、否一条」上。
三名被告为什么否认谋杀,辩方会怎样回应法医的7处外伤证词,这些要等后续庭审里辩方的陈述和质证。在那之前,「死因查明」只能当作一个起点来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