砍断妻子手指的云南男子严某某,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一年,罪名是故意伤害罪。

这个结果被问得最多的是:他自首了,妻子却没谅解他,一年算重还是算轻?

判决到底怎么判的?

云南省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宣判。

百度热搜词条的说法是,严某某因故意伤害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
词条里同时写了两个量刑背景:他自首,但没有得到妻子的谅解。

那天发生了什么?

时间是2025年5月20日11时许,地点是夫妻俩的住所。

词条的说法是,严某某怀疑妻子出轨,又喝了酒,情绪失控,拿起菜刀砍向妻子的左手。

妻子的伤情是三指断裂、拇指骨折。

鉴定结论是轻伤二级。这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里的一个等级,比重伤低一档,也是判断是否构成伤害犯罪的常见门槛。

从时间线看,案发在2025年5月,一审判决出现在眼下,中间隔了一段时间。

自首了,为什么只判一年?

先说一个对比。

同样是轻伤二级,另一起父亲打伤儿子的案子,结果是免予刑事处罚。

两起案子的关键差别,就在谅解这一项。

严某某这起,被害人没有谅解。

这意味着,自首只解决了「主动投案」这一头,另一头,也就是被害人的态度,没有给他加分。

换句话说,一年这个刑期,是在伤情、自首、未获谅解几件事叠在一起后得出来的。

还有一层。这是一起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伤害。家庭内部的暴力伤害,同样要按刑法来追责,夫妻间的肢体伤害并不会因为关起门来就换一套算法。

对普通读者来说,最实在的提醒是:怀疑、酒后、情绪上头,都不是量刑时的免责理由。

一次冲动留下的是三根断掉的手指,和一份一年的刑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