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奎屯一家美发屋里,顾客理发时突发疾病去世,店员曾为其掐人中施救,家属随后索赔46万余元,法院依「好人条款」认定施救一方不担责。
「好人条款」,指的是对自愿紧急施救的人免除责任的规定。热榜标题把「掐人中」「索赔」「不担责」排在一起,容易被读成施救出了错。逐条对一下。
倒地前后的几分钟
今年1月5日,滕某去奎屯市这家美发屋理发。法治日报的报道里提到,他中途两次表示「我好难受」,随后仰面倒地。
店员第一时间拨打了120和110,还联系了店主。等救援的时候,店员给他掐人中。店主赶到后,立刻就近联系诊所。
五条说法逐条看
以下依据都来自腾讯新闻转引的法治日报报道,目前只有这一个出处。
- 店员掐人中施救:已被证实。 报道写明,等待救援期间店员为滕某掐人中。
- 店员先报警叫救护:已被证实。 报道说店员第一时间打了120、110,并联系店主。
- 家属索赔46万余元:已被证实。 腾讯新闻转载的标题写明,家属指责店员,并索赔46万余元。
- 法院判施救一方不担责:已被证实。 标题的说法是,法院以「好人条款」撑腰,不让施救者「流汗又流泪」。
- 掐人中导致了死亡:暂无证据。 家属指责的是施救方式,但报道没有给出死因,也没有任何说法把掐人中和死亡连起来。
换句话说,法院判的是责任,不是死因。这两件事别混着读。
「好人条款」为什么被反复提起
从时间线看,店员的动作顺序很清楚:先叫救护车、报警、找店主,等待期间掐人中,店主到场后再找诊所。
这意味着争议点不在「有没有救」,而在「救的方式能不能事后被追责」。这类纠纷里,普通人最怕的就是好心出手反被告上法庭。
同样是服务行业的店员卷进纠纷,晋江星巴克那起店员被烫伤的事,也是靠逐条核对说法才理清的。法院怎么判赔、判多少,也常有不同看法,比如另一起只判道歉、不判赔的案子。
还缺家属一方的回应
报道写了家属的指责和索赔,没有写家属对判决的态度。是接受,还是继续主张,目前没有出现在公开说法里。判决之后一方仍不服的事不少见,成都水气球纠纷里就有家长表示要诉讼。
死因和诊所那边的处置结果,报道也没有展开,这两处现在都没法下判断。
眼下最缺的,是家属一方对判决的回应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