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起赡养费纠纷,被问得最多的是:每月20元,二十多年没变过?四川广安一对七旬夫妻把五名子女告上法庭,法院最后把数额调高了。
法院最后怎么判的?
结果是上调。
百度热搜的说法是,法院判令五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七千余元赡养费。被告是五个人,不只是当年协议里的四个儿子。
对比一下就清楚了:协议里写的是每月20元,判决换成了按年算的七千余元。两边差得很远。
当年的协议约定了什么?
这对夫妻共育五名子女。早年分家时,家里立过一份协议。
协议只约定了四个儿子,每人每月出20元赡养费。所谓赡养费,就是子女按法律义务给年老父母的生活和医疗开销。
从时间线看,协议是在二十多年前定下的。那时的20元和现在的20元,买到的东西不是一回事。
二十多年后为什么走到法庭?
热搜里给的理由很直接:这笔钱已经不够看病和日常生活。
老人到了七十多岁,开销只会往上走。协议却一直停在当年的数字上。老人最终选择起诉五名子女,请法院重新确定数额。
换句话说,这场官司不是新起的矛盾,而是一份旧协议撑不住了。
这类家事纠纷里,老人为养老钱和子女对簿公堂,并不只出现在这一起。站内之前聊过继女养老送终、亲女分走遗产的争议,也聊过老一辈搭伙养老的话题,说的都是养老这笔账怎么算。
这事跟普通家庭有什么关系?
这意味着:早年谈好的数字,不是一辈子都管用。
从这起判决看,分家时定下的赡养约定,时隔多年后如果明显跟不上生活和看病的实际花销,老人可以走司法程序,请法院重新判。
对子女来说,也该留意一点:协议上写多少是一回事,老人眼下要花多少是另一回事。同样是母亲和儿子之间的钱,环卫工母亲报警那起事也说明,家里的钱最好早说清楚,别等闹到公堂上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