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老伯的亲生女儿多年没尽赡养义务,最后还是拿到了50万余元的折价款。长期照料老人的继女宁女士,则被法院认定可以酌情分得遗产。

这是上海宝山法院审理的一起继承案,百度热搜的词条是「继女养老送终 亲闺女分走50万」。标题一出来,评论就分了两边。

房子判给了瞿阿婆,钱给了亲生女儿

先把关系理清。陈老伯与瞿阿婆是再婚夫妻。宁女士是瞿阿婆的女儿,不是陈老伯的亲生女儿。

百度热搜给出的说法是,宁女士不属于陈老伯的法定继承人,也就是法律直接列明、有资格继承的那一类人。但她长期照料老人,付出较多,所以法院认为可以酌情分得遗产。

房屋最后判给了瞿阿婆。法院考虑她年老多病,让她向陈老伯的亲生女儿支付折价款50万余元。

折价款,就是房子不拆不卖,由一方留下,再按价值把对方那份折成钱补过去。

认为该看付出的一派

这一派最常说的,是谁在床前,谁就该有份。

  • 照料是实打实的。宁女士长期照料,法院也认可她付出较多,酌情分遗产不是白给。
  • 亲生女儿多年没尽赡养义务。在这一派看来,法定身份不该成为只拿不付出的凭据。
  • 再婚家庭里,继子女往往把照料担了下来。换句话说,如果规则只认血缘,这些付出就没有出口。

认为该守法定身份的一派

另一边的道理同样站得住。

  • 法定继承人是法律划好的范围,宁女士不在其中。这类酌情分配是例外,不能变成人人可以套用的通道。
  • 亲生女儿拿到的是折价款,是房屋价值的一部分,并不是白得一整套房。
  • 照料老人也有各种缘由,付出多少很难统一衡量。口子一开,今后每个家庭都可能为此打官司。

这一派并不反对感谢宁女士,只是担心「酌情」二字弹性太大。

还有人盯着老人往哪住

第三种声音跳出了谁多谁少的算法,关心的是瞿阿婆。

她年老多病,法院之所以把房子判给她,正是出于这一层考虑。这意味着,在这个案子里,房子首先是一个住处,其次才是一笔可以分的钱。

持这种看法的人说,折价款的办法,让老人不用搬走,也让另一方拿到了补偿。对再婚夫妻的晚年安排而言,这是比较常见的取舍思路。

再婚、搭伙养老这类话题,之前在老一辈搭伙过日子的那场讨论里也被翻出来过。另外,90多岁老人起诉6名子女那条,说的是赡养义务落到子女头上时的另一种局面。涉及老人钱款归属的,还有胡老太124万被取走那起判决。

分歧的根子

两派吵的,其实不是同一个问题。

一派问的是:谁付出了,谁就该得到。另一派问的是:法律划了界线,酌情的口子能开多大。前者看结果是否公平,后者看规则是否稳定。

血缘是现成的标准,付出是要靠证据去还原的标准。再婚家庭里,两个标准刚好分别站在两个人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