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城冒充警察案的三名被告,10月29日在运城盐湖区人民法院坐上了被告席,并且当庭认罪认罚。法院没有当庭判决,宣布择期宣判。

案子的起点很简单:一名17岁的男生,被人冒充警察骗出了家门,随后遭到殴打。

10月29日盐湖区法院那一个小时

庭审持续约一小时。

被告人是王某某、张某、安某某。三人均当庭认罪认罚。

这些信息来自被害人小阳(化名)的父亲赵先生。他向记者介绍了当天的庭审情况。知乎热榜上的问题描述,用的也是这一说法。

「认罪认罚」在庭上意味着什么

认罪认罚,通俗说就是:承认被指控的犯罪事实,并接受司法机关提出的处罚。法院量刑时,通常会把这个态度算进去。这是通行的法律常识,不是针对本案的结论。

从庭审时长看,约一小时、三人都没有在核心事实上同法院「对着干」。这意味着,这次开庭更像是在走完认定事实和听取意见的流程,悬念集中在最后的量刑上。

三人各自会面临什么,要等判决书

知乎上的问题,问的是三人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。

眼下能确认的只有一点:三人各自的具体罪名、分工和刑期,目前都没有公开。

换句话说,网上流传的各种「该判几年」,在判决书出来之前都只是猜测。冒充警察和殴打是两个动作,法院会怎么认定、三人是否同罪同罚,只能等宣判。

类似的「案子走到法院」的进展,可以对照上海首例AI盗用算力案:庭上认了什么、判了什么,最后都要落在判决书的文字上。

冒充警察为什么让这起案子被反复转发

17岁、骗出家门、冒充警察,三个要素叠在一起,很容易让人代入。

警察的身份,本来就是让普通人愿意配合的身份。扬州那起疑被装定位器的案子里,大家关心的也是「身份和手段的真假」。而九寨沟五彩池那场冲突被盯着看,则是因为动手之前的那一步到底发生了什么。

这起案子能上热榜,原因也在这里:大家想知道的是,一个假身份,最后会换来什么样的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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