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岁少年小陈在直播间打赏女主播21万元,检察机关依法支持他起诉直播平台,要求返还消费款。检察机关的结论很明确:打赏行为无效,款项应全额返还。

这件事在百度热搜上的标题是「巨额打赏女主播的“陈哥”年仅15岁」。直播打赏为什么会走到起诉这一步,下面按顺序捋一遍。

21万元的打赏,出手的是15岁少年

事情的起点,是小陈在直播间里给一名女主播打赏,累计21万元。

百度热搜的说法是,他当时只有15岁。热搜标题里那个「陈哥」的称呼,指的就是他。

21万元不是小数目。对一个15岁的人来说,更是如此。

检察机关为何认定打赏无效

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小陈起诉直播平台,要求返还消费款。

理由有三层。

  • 小陈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这个词的意思是,他只能独立做与自己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事,其他事要有监护人同意。
  • 21万元的高额消费,与他的年龄、智力不相符。
  • 这笔消费没有经过监护人同意。

三条叠在一起,检察机关认为这次打赏的行为无效。

从时间线看,真正起作用的不是「打赏多少次」,而是「谁在打赏、钱是否和他的身份相称」。金额大小,在这里只是用来判断年龄和智力是否匹配的依据。

这类纠纷里,人们常把目光放在主播和平台身上。这一次的认定落在了打赏人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上。

这类走到诉讼的消费纠纷,此前也有过,比如蟹卡回收价那一类争议,吵的是价格和行情;而这次吵的是钱该不该花出去。另一起同样进入司法程序的奎屯店员索赔案,则是另一类问题,两件事不宜混为一谈。

目前到了哪一步

检察机关已经依法支持小陈起诉直播平台。

它给出的结论是:该行为无效,21万元应当全额返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