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南马关县6人无证开采,挖了19公斤矿石,被罚10.2万元。这是马关县自然资源局10月10日通报的两个非法采矿典型案例之一。

没有采矿许可证就挖矿,就是无证开采。案子的起点,是一条举报线索。

3月18日 举报线索递到自然资源局

2026年3月18日,马关县自然资源局收到举报线索。

线索指向的地点,在大栗树乡大腻科村委会盐井村小组到大倮者村委会一带。

到这里,案子还只是一条举报。后面查出了什么、怎么认定的,要看通报的结论:6个人,无证,19公斤矿石。

10月10日 两个典型案例对外通报

10月10日,马关县自然资源局把两个非法采矿案例一起对外通报,这6人的案子是其中之一。

通报的背景写得很明白:当地正在持续深化矿产资源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,要共同抵制非法偷采、盗采。

换句话说,这次发通报不只是公布一个处罚结果,也是在给专项整治行动亮牌子。

从时间线看,线索是3月18日收到的,通报是10月10日发的,中间隔了好几个月。通报公布的日子,不等于案子发生的日子。

这类由举报引出的官方认定,在别处也有。比如上海闵行两人一年投诉超2000件被认定牟利性索赔,同样是先有线索、后有部门结论。又如西安烧烤店漱口水的那桩事,也是画面传开后才有市监调查。

19公斤和10.2万元,怎么对上

通报摘要里并列放着两个数字:19公斤矿石,10.2万元罚款。罚款具体怎么折算的,摘要没有展开,所以这两个数字之间怎么算,眼下不能替官方推断。

能确认的是:处罚对象是6个人,事由是无证违法开采,金额是10.2万元。

目前进展

马关县自然资源局已在10月10日公布处罚结果,6人被罚10.2万元。这是目前最新的确定事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