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泉中院审结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,让微信聊天记录成了判决的关键。承揽合同,就是一方按要求完成工作、另一方付报酬的合同。

这起案子里,双方没签书面合同。法院依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,判决被告返还材料费、施工费。

没有书面合同,聊天记录顶了上来

腾讯新闻的文章里说得直接:因为没有书面合同,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成了法院做出判决的关键证据。

文章同时抛出了几个很多人心里都有的疑问。交易和约定都在聊天里谈,一旦有人反悔,截图能不能当证据?什么情况下才会被认定?平时又该怎么留存?

百度热搜的词条给了一部分答案:法官指出,微信记录属于电子数据,可以作为证据。电子数据,指以电子形式保存的信息。

但这个「可以」是带条件的。

法官点的三个条件,逐条对照

按百度热搜词条的转述,法官点了三件事:

@所有人 满足这些条件 微信聊天记录才能当证据使用
  1. 聊天者身份要能确认。 换句话说,得能证明屏幕那头的头像和昵称,确实就是对方本人。
  2. 内容要完整,没有删改。 这意味着只截对自己有利的几句,风险不小,被对方拿整段记录一对照就露馅。
  3. 最好提供原始载体,当庭核对。 原始载体,通俗讲就是存着这段记录的那部手机。

注意第三条的措辞是「最好」。法官的原话转述里,并没有把它说成硬性要求。

从这三条看,截图本身不是问题,问题在于截图能不能被验证。图是静态的,来源、前后文都看不出来,所以才需要身份、完整性和原始设备来兜底。

这条消息为什么容易被转

谈活儿、谈价钱、谈交货时间,现在很多人习惯直接在微信里完成。没签合同不稀奇,稀奇的是出了纠纷才发现手里只有聊天记录。

这类场景离普通人太近了。对照独生女车祸案再次获赔那类法院判决,阳泉这起案子的门槛更低:不用懂法条,翻翻自己手机就能代入。

日常纠纷里各执一词的情形也不少,比如舌苔发黑拒付那件事,双方说法对不上时,手里有没有凭据,差别就出来了。

这条热搜被转,大概就是因为它把一个模糊的常识讲成了可执行的清单:身份、完整、原件。看完就能去检查自己的手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