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从化区时代印象小区,近300户业主家的玻璃出现自爆。物业的回应是常见现象、已过质保期,无法更换。
媒体评论的看法不一样:质保期过了,质量缺陷的责任不一定跟着过期。
玻璃自爆,指玻璃没受明显外力,自己突然碎裂。
近300户业主家的玻璃先后自爆
百度热搜上的说法是,时代印象小区近300户业主家玻璃频繁自爆。
不是一两户,是近300户。这是整件事被拿出来讨论的起点。
物业的回应:常见现象,已过质保期
物业回应称,玻璃自爆属于常见现象,而且已经过了质保期,无法更换。
质保期,说白了就是约定好的一段时间,期限内出问题,由卖方负责修或换。
从时间线看,业主这边是玻璃一次次碎,物业这边给的是两个理由:常见,过期。换句话说,问题被放进了「正常损耗」和「超出期限」两个框里。
这类事在小区里并不陌生。此前有业主为一声巨响追查了5个月,最后查到外墙;也有小区里销售说免费、物业要收费的争执。房子出了毛病,业主面对的往往是物业、开发商几方各说各话。
媒体评论的反驳:质保期不是免责期
对物业的说法,媒体评论提出了两点。
一是近300户自爆,远超常见概率。
二是法律上过质保期不等于产品质量缺陷免责期,开发商若存在缺陷仍应担责。
回到开头的问题:过了质保期,开发商就不用担责了吗?照这条评论的意思,不能一概而论,要看有没有缺陷。
这里有个前提。评论说的是「若存在缺陷」,缺陷是否成立,眼下还没有结论。
这意味着,争议的焦点已经从「换不换」,挪到了「为什么这么多户一起碎」。对买过房的人来说,质保期到了,不等于缺陷问题就此翻篇,这是这条评论给的思路。
目前进展
目前能确定的有三点:近300户业主家玻璃频繁自爆;物业称属常见现象、已过质保期无法更换;媒体评论认为,若存在缺陷,开发商仍应担责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