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郭女士的真实姓名,被一位9年没联系的刘女士拿去当了微信和多个平台的昵称。10月10日,郭女士报了警,目前没有立案。
这里的「立案」,指警方认定有违法犯罪线索后,正式启动办案程序。
争议点:名字一样,算不算一件事
百度热搜里的说法是:10月5日,郭女士发现这件事,担心被冒名诈骗。5天后她报警。警方这边,没找到刘女士冒充她或实施诈骗、其他违法行为的证据,所以没立案。
微博热搜词条只有一句标题,没有更多内容。
争论就卡在这儿:名字被用了,但什么都还没发生。
觉得该管的一派
这一派的理由,大致有三条。
- 名字是身份的入口。昵称一挂出去,陌生人加好友、聊天、谈钱,看到的就是郭女士的名字。诈骗往往从「看着像」开始,等出了事再管,已经晚了。
- 不是一个平台的巧合。素材里说的是微信「及多平台」,同一个名字铺了好几处,很难当成随手一取。
- 名字归本人。别人想用,至少该先打声招呼。9年没联系的人,更谈不上默认同意。
觉得不该立案的一派
另一派也有话说。
- 昵称是自由填写的字段,重名、撞名在网上太常见。光凭名字一样就立案,门槛会低得吓人。
- 立案靠的是事实线索。目前连冒充的行为都没找到,警方没有可以查的东西。
- 事情没发生就启动办案,容易把一次误会变成一次追查,对被指的一方也不公平。
这一派并不否认郭女士的担心。他们只是觉得,担心和案子是两回事。
还有人说先别急着报警
中间还有一种看法:先联系对方问清楚,或者向平台反映,比直接走警方程序更快。
也有人把注意力放在另一头:9年没联系,为什么偏偏现在用了这个名字?不过眼下没有刘女士的任何说明,这个问题只能停在问号上。
同类的争议,往往也是这样卡在「有没有后果」上。比如被立案的悬空寺引体向上,是已经有行为摆在那里;网上言行何时越界,宜宾摊主那起事也引出过类似的追问。这次不一样,行为是否越界,还没人说得清。
分歧的根子:看可能发生什么,还是已经发生什么
从时间线看,郭女士发现在10月5日,报警在10月10日,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受害的证据。
这意味着两派用的是两把尺子。担心的一方,量的是风险:名字被占着,随时可能被拿去做点什么。不立案的一方,量的是事实:没有行为,就没有可办的案。
一个要预防,一个要证据。这两把尺子,目前谁也没能替换掉对方。
